最後更新: 08 May 2025
使用條款
在使用本網站之前,請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和條件(「條款和條件」)。
您使用本網站的前提是您接受條款和條件。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表示您無條件同意並接受條款和條件的法律約束。如果您不同意條款和條件的任何部分,則不得使用本網站。條款和條件適用於本網站的使用。
某些產品和服務有其自己的特定管理條款和條件,這些條款和條件應在條款和條件之外適用。針對特定產品或服務的這些條款和條件應包括您在螢幕上發現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與網站相關)以及使用本網站任何部分時發現的任何條款和條件。如果特定產品或服務的條款和條件與本條款和條件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則特定產品或服務的條款和條件應優先於該特定產品或服務。
如果您造訪我們的網站或在我們的網站上發起交易,您將被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這些條款和條件、隱私權政策和安全政策。
本網站旨在協助客戶打造量身訂製的專屬旅程,精心規劃,提供無可比擬的個人化旅遊體驗。文中所稱的「我們」「本公司」「我們的」以及「Nanda Travel」「GCN」,均指 G C Nanda and Sons Ltd。文中所稱的「您」「客戶」或「旅客」,係指瀏覽或使用本網站,並透過我們的旅遊服務代理進行預訂的客戶。
保險
您必須購買旅遊保險,不論是透過 Nanda Travel 或任何其他保險供應商,且最低須包含醫療、緊急撤離及遣返保障,保額不少於 200,000 美元,並須涵蓋您透過 Nanda Travel 及任何第三方郵輪或旅遊營運商所進行之所有相關旅遊日期(以下簡稱「醫療緊急旅遊保險保障」)。
您確認並同意,該醫療緊急旅遊保險保障必須涵蓋人身傷害及緊急醫療費用。您並進一步向 Nanda Travel 聲明及保證,您將自行取得符合要求的醫療緊急旅遊保險保障,而 Nanda Travel 無責任核實您醫療旅遊保險的存在或保障品質。
我們亦強烈建議您購買行程取消保險(可透過 Nanda Travel 或任何其他保險供應商),同時亦建議購買行李保險。若您必須取消旅遊行程,行程取消保險可能是您獲得退款的唯一來源。若您未購買行程取消保險,您確認並同意須依照本頁所載的一般使用條款承擔相關取消費用。
Nanda Travel 僅獲授權銷售從香港出發之旅遊保險。
護照與簽證
前往大多數目的地旅遊均須持有有效護照。請向相關領事館或大使館查詢最新的簽證要求。您必須自行向有關大使館或領事館諮詢護照及簽證資訊。相關規定可能隨時變更,請務必於預訂及出發前確認最新資料,並預留充足時間辦理所有相關申請。
取得所有旅遊所需之合法文件為您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護照、所需簽證、互惠費用、宣誓書、出生或結婚證明、免疫或疫苗接種等,以符合行程中各國家或地區之入境、出境及旅遊要求。
Nanda Travel 對任何有關簽證、疫苗接種、氣候、服裝、行李或特殊設備之資訊,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聲明或保證,且您同意 Nanda Travel 不對該等資訊中的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責任。
旅遊預訂條款與條件
本條款包含可能影響旅客法律權利的重要限制。旅客於同意前應仔細閱讀所有條文內容。旅客一經接受,即表示確認並同意受本條款之約束。
本條款適用於旅客與 GCN 之間有關旅遊套裝及行程的預訂與參與,並界定雙方適用的合約責任與條件。
行程不包含項目
01. 旅遊保險或旅客保障計劃
02. 國際及國內機票(除非另有註明)
03. 護照及簽證費用
04. 互惠費用及其他與出入境相關的費用
05. 機場離境稅(除非另有註明)
06. 超額行李費用
07. 任何形式的小費
08. 行程中未註明的餐點或飲品
09. 未列入已公佈行程的觀光活動
10. 個人開支,如洗衣、WiFi/網路或通訊費用等
11. 行程中未註明的自選活動
12. 未列明於「包含項目」中的任何費用
酒店預訂
GCN 所有旅遊項目價格均為雙人同住、按人計價。大多數酒店的入住時間為下午 2 時至 3 時。如您希望於抵達時即可保證入住客房,須事先預訂並確認額外一晚住宿。
旺季期間將按季節性收取附加費用/旺季補貼,例如聖誕節、新年等。
預訂與付款條款
為繼續進行預訂,旅客須支付相當於行程總價 30% 的訂金,並須遵守相關郵輪或酒店之條款與細則。部分行程項目可能需要支付更高比例之訂金或全額付款。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包括信用卡、銀行本票及銀行轉帳。
餘款須於出發前 120 天 付清;如於出發前 90 天內 作出預訂,則須於確認時一次性繳付全額費用。
如行程包含郵輪項目,請參閱相關郵輪條款與細則,以了解依據所選郵輪類型而定之訂金金額及付款期限。
收取訂金並不代表預訂已獲確認。只有在本公司發出最終確認行程及列明最終付款到期日之形式發票後,預訂方始為確認。旅客有責任確保所有款項於到期日或之前支付。若未能按時付款,訂金可能被沒收,預訂亦可能被取消。
如本公司未能確認行程中之所有項目,將盡快與您商討可行之替代方案,並於有需要時提供修訂後之報價。如修訂方案與原方案存在重大差異,旅客可選擇替代安排,或於扣除 港幣 1,000 元行政費 後退還訂金。
責任與免責
本公司及其相關代理對任何可能影響人身或財產之傷害、疾病、損壞、事故、損失、延誤、死亡或其他異常情況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旅客確認並接受海外旅遊及觀光活動所固有之風險。
對於因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之情況所引致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恐怖活動或劫持事件、社會動盪、自然災害、勞工罷工、盜竊、政府發佈之旅遊警示及其他不可預見之事件。本公司保留基於團員利益或因天氣、當地情況等不可控因素而更改或調整行程之權利。
如因上述情況導致行程取消,包括但不限於天氣影響、交通罷工、政治動盪或戰爭等情形,旅客須自行承擔於行程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費用。
本公司承諾提供您行程中所列之所有服務,但不包括自選項目服務。自選項目將另行計費。
對於因航空公司、火車、渡輪延誤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導致之行程變更,本公司概不承擔責任。旅客可選擇接受因上述原因而調整的行程或其他替代行程。
如您希望修改行程中的任何部分,您理解並同意本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未使用或取消之服務退款將依照本公司條款與細則辦理。新增服務亦將依照本公司條款與細則計費。
若因不可控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景點關閉、維護、天氣、時間或交通等)導致原計劃之參觀或活動無法進行,將盡量安排於次日進行。若無法安排,恕不退款。
取消政策
所有已確認之預訂均需支付 每人港幣 1,500 元之不可退還行政費。除此之外,旅客還需承擔由行程服務供應商(如酒店、郵輪、包租船、接送及活動供應商、鐵路供應商及航空公司)收取的任何取消費用,這些供應商包括行程中所列或構成旅遊項目一部分之服務。
除非您的行程包含郵輪或別墅,否則取消規定依照一般條款與細則執行。若行程包含郵輪或鐵路旅程,則適用相應之郵輪及鐵路條款與細則;若包含別墅,則以別墅條款與細則為準。
對於不涉及郵輪或別墅之行程,出發前 90 天或以上取消,可獲全額退款,但需扣除行政費。出發前 60–89 天取消,將沒收訂金,相當於行程總價的 30%。出發前 59 天取消,將收取行程總價的 50%。出發前 29 天或以內取消,將收取行程總價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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